duke1234 2007-10-12 02:55 PM
[长篇连载]都市第N种爱——《恋上老男人》(作者:那些不过是指间沙)
[长篇连载]都市第N种爱——《恋上老男人》(作者:那些不过是指间沙)[img]http://bbs.megajoy.com/image/emotion/1.gif[/img]
(一)网上独行客
最先,当图片在显示屏上缓缓打开,赫然跃入眼帘的是那蓝得诡异的天空,然后是一望无垠金灿灿的大沙漠,最后是一个背着背包,着无袖黑体恤,牛仔短裤,张扬着手臂作投入大自然怀抱状的大个子男人的形象,看样子已经不太年轻了。
由于逆光,男人脸上的表情看不清楚,除了那副大墨镜。男人裸露在空中的手臂显得结实而修长,撒哈拉大沙漠把这个男人整个渡上了一层浓重的古铜色,看起来壮丽无比。
我是无意的在一个旅游网站看到这个网名叫独行客的网友的影集封面的。
公司接了一单旅行社宣传手册的活,客户却没有提供图片,我在网上瞎转悠,遇到合适的,希望可以顺手牵羊下载下来,这基本牵扯不到侵权的问题,因为用之前我们会用Photoshop处理处理!修修改改一番,谁也认不出来就是自己的原始图片。这是我们这种小广告公司的一贯作风,没办法,人力财力,精力,都有限。
一个人独自行走在非洲的死亡之地撒哈拉大沙漠,需要的可不是一般的勇气和毅力,我不由在心底里暗暗佩服这个独行客。于是详细地在搜索了一遍他的资料,惊奇地发现,这个男人不仅只身走了非洲,欧洲,亚洲的地方,还几乎走遍了整个中国。每一张图片旁边都配有简洁精炼的文字,介绍这个地方的人文,、地理、历史,让人一目了然,文如其人,可以感受得到作者那开阔的胸襟,平静的心态。
美不胜收的图片集里,恰好有我需要的那个旅游景点的图片,我美滋滋地边读美文边下载,心念一动,突然想起好朋友叶子在北京一家旅游杂志社做编辑,最近老在QQ上给我抱怨说现在的旅游文章越来越没劲了,翻来覆去的就都是那么几个大家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发来的图片也只是风景做陪衬,几个青春时尚的小资帅哥美女穿着耐克,阿迪达斯挤破脑袋,对着镜头,咧着嘴,做v字剪刀手状。许多人,为了旅游而旅游,不管背包客还是自驾车行游,如果给旅行本身套上了一件时尚和潮流的华丽外衣,那么旅行本身也就失去了意义,写出来的文字也都索然无味。
于是,神差鬼使,我给这个叫独行客的人发去了一个站内短消息,介绍了叶子的那个破旅游杂志,希望他可以投投稿,一来可以帮助视觉受到严重摧残的叶子,二来可以让这个独行客赚点稿费,走那么远,到过那么多地方,一定要花不少钱,我想。
犹豫了一下,最后,我斯斯艾艾的对他坦白了我用了他的图片作广告宣传。
很快,竟然没有三分钟我就收到独行客的答复,原来他在线,隐身而已。他首先谢了我的美意,说他不想给杂志社投稿,旅游就只是一个人的喜好而已,贴在网上让同道中人欣赏欣赏,分享一下他旅行中的快乐,介绍给网友一些地理常识。如果给旅行贴上物质的标签,那就失去了旅行本身的意义,这个怪人,和叶子的见解一致。
最后他说我当然可以用他的图片做广告宣传用,那是他的荣幸。他说,他猜,我肯定是一个可爱的小丫头,哪有偷了人家的东西,还傻乎乎的告诉人家的。在回复的最后一行他打了三个笑得龇牙咧嘴的笑脸。
我一口气又给他发去了n个短消息,问了许多我所疑惑的问题,比如他去了那么的国家,那么多地方,签证是怎么办的?一个人在沙漠里面什么感觉?为什么要做独行侠不找一个旅伴,既能排遣寂寞又能作个伴儿?一路都会遇到什么麻烦和有趣的故事?
他打着笑脸叫我稍安勿躁慢慢给我解释,原来他是美国国籍的北京人,属海龟的。所以出国没有签证方面的麻烦。他说我是傻孩子,他就只是在撒哈拉沙漠边上而已,有车有骆驼,还有向导。一个人哪儿敢去腹地啊,不过那是他的梦想。
他说他也想找一个伴儿与他同行,可是试了几次结果都不理想,不但有地域方面的讲究还有男女方面的问题。我很不以为然:“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一路有漂亮妹妹作陪,又有风景又有美女,岂不更轻松愉快。”
“最先我也想这样来着,可是行不通,如果在城市的某个酒吧如果遇到一个养眼的美女,如果再能有一段一夜情,那会叫我回味无穷。可户外的生存还是很严酷的,一天要开7、8小时的车,遇不到旅店还得自己搭帐篷,自己升火做饭,挨冷受冻。美女哪里受得了这个,呵呵,不说别的,你们女人光花在脸上的时间就会超过至少半小时。”我听了不服气,但懒得理会,毕竟我没有去户外生存过,没有发言权,尽管我从来没有在脸上花过超过半小时的时间。
“那地域又会有什么问题呢?”
“你是南方人吧?”独行客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是重庆人。”
“南蛮子啊”独行客开了一句玩笑。
“其实也不是南方人北方人的问题,就是总没遇到合适的人!”独行客巧妙的避开我的问题,我和他的地域不一样,他可能不想和我引起地域问题的争端。
和我聊天时,独行客正行游在风景绮丽的桂林阳朔。我问他是不是在阳朔西街的某一个酒吧一边打望着满街的靓女,一手捧着芳香四溢,热气腾腾的咖啡,一手捧着手提电脑,优哉游哉的和我还有其他妹妹聊天。他说没有,正躲在帐篷里面犒劳蚊子呢,郊区的星星好大,空气好清新!我才知道不知不觉我和独行客已经聊了很晚很久,直到城市华灯初放。我和独行客相互加了彼此的QQ以便联系,最后临到要道再见的时候,我突然心念一动:“你认为你到过许多的地方吧?”
“那是,应该是不少的地方了吧?”独行客努力掩饰着他的得意。
“可你却没有到过花溪镇。”
“花溪镇是什么地方?”我感觉得到独行客一头的雾水。
我狡黠地笑了笑,没有回答,打了一个“88”没等独行客回应,“啪”的一声关了电脑,走人回家。
花溪镇是我的老家,一个川西古镇,名不见经传的地方。却有大片葱翠的竹海,蜿蜒的石板路,巍巍然的吊脚楼,和环镇的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
是我认为世界上最美的地方。
独行客当然不会知道。
(二)我要去北京
叶子催命似的叫我去北京陪她过五一节,极力渲染她可怜巴巴的处境,实则想拉我入水,和她一起飘在北京。
我一个头两个大,在友情和亲情之间左右为难。我爸我妈象天下所有的父母一样,想把我牢牢的拴在他们身边不离半步,哪怕你对他们说就一假期。
大学毕业后,我们学校的绝大部分同学不是去了深圳就是去了北京闯荡,远离父母的视线,做潇潇洒洒的“漂一族”,比如叶子。
我也向往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可是我爸我妈不干。我妈早早的在本市给我找了一家熟人开的广告公司实习,比别的同学早赚了几月的钱,让我自己觉得远比其他同学幸运,心里美滋滋的。后来我才反应过来这其实是我爸我妈的设下的一个套,广告公司每月两千多元接近三千元的收入,对我这种内地城市里没出息人来说,就像一个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又可惜。他们的目的是不想让我离开他们。
所以大学都毕业三年多了,我还在原地打转转,日子过得赖赖巴巴,无味得像一杯白开水,尽管我的心思早飞到九霄云外。
叶子不是纯粹的为了理想而出去的。最根本的原因是袁明去了北京。袁明是我们班的大帅哥,有着高高的个头,忧郁的大眼睛,平时挺酷。低年级的女生给他取了一个外号叫尖叫帅哥,可见这个级别的男孩子身边当然是不缺女孩子的。袁明的女朋友程源源是我们学校公认的一号校花,是许多男生的意淫对象,包括学校那群道貌岸然的教授。那群老色狼,他们以程源源为模特儿,画了许多唯美的素描和油画,出版后在市面流传,全国人民都能一睹上程源源的美丽,而骄傲的程源源却在袁明面前就像一只温柔的小羊羔。
叶子不识好歹,硬是暗恋了袁明好多年,这当然是没有结果的,尽管毕业了两年之后,程源源离开了袁明,嫁给了个日本富翁远渡扶桑国去了。叶子依然只能离袁明不远不近,就像一个固执的梦。
说是仅仅一个梦是因为叶子在这期间已经几易男朋友,有时我说起袁明这个名字,叶子得花三、五秒的时间去反应,才恍然大悟我说的是她的那个暗恋对象。可见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恒古不变的,尤其是爱情。不过叶子打死不承认,依然固执地认为自己的最爱还是袁明,她坦白,只不过时间拖得太长太久她都有些麻木了。
后来我爸妈终于放行,原因是花溪镇的伯伯来电话批评了我爸妈一番,说我爸妈的思想太过于僵化落后,如今孩子哪有二十三、四了还耗在爸妈身边的。我爸我妈见花溪镇人的思想都这么开通就不好意思再拴住我了,说好就去北京过一个五一假期。
“如果实在是很喜欢那边,工作也很好找的话,出去锻炼锻炼也行。”我妈说这话的时候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好像我真的一去不回了似的。
“一定记住,前提条件是找工作不费力。”我爸重复着我妈的话。
就这样,我到了北京,怀着走走试试的心态。
整个五一,北京人山人海,商场商品疯狂打出大折扣的大幅标语,我和叶子看了这些标语就激动无比,我们像两只勤快的小蚂蚁,一趟一趟拎回了大包小包的衣服,直到精疲力尽。几乎堆满了叶子租住的整个小屋,然后和大学的同学相约去北京的几家味道正宗的川菜馆海吃、去钱柜唱歌。我体会到了久违了的快乐,就像一只小麻雀。
袁明也在同学其中,比以前胖了,却健谈了许多。我冲叶子直眨巴眼睛,这小妖精不动声色,从她看袁明的表情,愣是没有一丝的暧昧,这个死要面子的小女人,看来适当的时候我要推着她跑一把了。
晚上趴在叶子老掉牙的电脑跟前上网,遇到了独行客,几个月下来,我们已经是关系不不错的聊友了,我知道今年独行客已经36岁了,比我整整大12岁,还没结婚。经营着一家医疗器械公司,是女人眼中的钻石王老五。
“大五一节的挂网上干吗呢,不去和男朋友约会。”
我没睬他“你呢,没出去游山玩水啊?”
“笨蛋这时候才出去凑热闹,能看什么啊看,到处都是人头人脚,躲都来不及。在北京呢,打理公司的事务,顺带休整一下,过几个月准备再去欧洲一趟。”他又打了一行字发了过来:“你没去和男朋友约会啊!”紧接着又来了一句:“依我的经验,你肯定是个丑丫头,不然这个时候肯定是和男朋友在一起亲热,而不是无聊的挂在网上,哈哈哈哈!”
“姥姥的,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我在心底里不屑的骂了一句。孤独的美女多了去了。这女人这个问题,这点上,这个独行客和网上所有的男人一样,对于女网友的相貌,美丑与否充满了好奇与向往。曾经三番几次要看我的相片,都被我严词拒绝。川蜀无丑女,我虽然没有让人看了就觉得惊艳的容颜,可自认为也不是什么丑丫头,追我的男孩子不说一个排,至少也能勉勉强强凑成一个班,只是我还没有遇到我中意的那个人而已。叶子曾万分惋惜地说我浪费了不少国家资源。
“我在北京呢。”
“男朋友在北京,投靠他来了?”
“男朋友、女朋友都有呢,投靠谁都一样。”
“强!比我还厉害!我还不知道现在流行双性恋呢!”
我没理他,搭理别的网友去了。
“要不要见上一面?”见我半天没回应他,独行客试探着问了我一句。
“可以呀”
为什么不可以,我又不是第一次见网友,只不过都是同城以内的网友。我们约好第二天傍晚见面,独行客留了他的手机号码给我。叶子凑了过来,看了我们的聊天纪录,敲着我的脑袋,扯着我的耳朵,让我也把她捎上,说我这么一个大千金我爸我妈的宝贝疙瘩,对方又是一个老男人,要在她手上出点问题,可不好交代,她得随时随地陪着我。我求之不得呢,连忙问独行客可不可以多带一个人去,独行客说只要是美女就成,帅哥就免了。
“你个猪啊,还没问人家姓名呢!”叶子捅捅我。
“叫我罗伯特吧。”独行客说。
“我叫筱晓。”我对罗伯特说。
(三)初识罗伯特(1)
罗伯特开着一辆半新的尼桑车“嘎吱”一声停在了我们面前。像老熟人似的招呼我和叶子上车。我和叶子正晃悠着双腿一边吃着冰激凌一边坐在街边公园的石柱子上相互斗嘴,相互打趣呢!临出门的时候我浅浅的画了一下妆,叶子就是独行客,不,罗伯特所说的那种,出门需要花上半小时在脸上的那种女人。等她实在无聊,我也在脸上瞎抹了几下,想到罗伯特是一个老男人,我穿了一身长长的,飘逸的纯棉白裙子,把头发挽成一个髻,盘在了头上,露出了长长的脖子,看起来非常的淑女。叶子也破天荒地穿了一条裙子。这个样子本来不适合在路边吃冰激凌的,可我俩实在受不了冰激凌的诱惑。
端着一杯吃了一半的冰激凌我和叶子都有些尴尬。
我准备跟叶子上后座,罗伯特毕竟是我第一次见面的网友,我有些紧张。罗伯特不乐意了转头叫我:“喂,喂,喂,哪个谁,筱晓是吧,坐前面来啊!”我只好坐到罗伯特旁边的副座上。罗伯特准备发动车的时候见我没有系上保险带,扭身给我系上了。系安全带的时候罗伯特的大半个身子几乎碰到了我的,他的脸离我的脸很近,我闻到了一股阳刚男人散发出来的味道。
我不禁偷偷瞄了瞄他,黝黑的皮肤,写满了丰富的故事。额头很宽,发髻很高,留着修剪整齐的小胡子。上身一件白色polo方领体恤,下身一条宽松的,半新旧的牛仔裤。罗伯特也往我这边看来,看我正在偷偷打量他,得意洋洋的问我:“是不是看我特像一个人?”对啊,我看着罗伯特就觉得在哪里见过,特面熟,可就是想不起来,叶子和我也有同感。罗伯特忍不住乐了起来,打开了车座旁边的小箱子,取出一墨色烟斗叼嘴上:“傻孩子,像鲁迅啊!”我和叶子都恍然大悟:怪不得觉得这么眼熟呢,罗伯特和书上的鲁迅几乎长得一模一样。
罗伯特把空烟斗咋巴着吸了几口又放了回去:“我不抽烟,咋巴几下解解闷而已!”
叶子很好奇地问罗伯特是怎么认出咱俩的,罗伯特笑了笑说:“很好认呢,都写脸上了啊,俩丑丫头呀。”我和叶子笑笑知道他是在开玩笑,北京人的嘴贫。
罗伯特找了位泊了车,准备带我和叶子去三里屯的一个酒吧。罗伯特一说店名叶子就知道,原来她很熟悉这个地方,常常来。走在路上的时候有不少人直瞅我们,虽说北京美女如云,可高高大大的罗伯特带了两个娇小玲珑,纤细无骨的,一看就是南方面庞的女孩子走在那里,叫人想入非非也在情理之中。罗伯特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不禁爽朗地笑了笑:“我今天大发了我!”
天已经全黑下来,进酒吧的时候光线有些暗,我看不太清楚,趔趄了一下,罗伯特伸手扶了我一把,此后他蒲扇大的,温暖的手放在我光滑细腻的脖子上就再也没有移开过,直到服务生来。
我心里很是吃惊,我居然不反感罗伯特的这个亲昵的举动,要知道我是十分在意这些事的。难道一到北京我就堕落啦,难怪我爸我妈不让我出门呢,我在心里自己鄙视了一下自己。
罗伯特要了一杯我不知名的红酒,叶子要了一瓶百威,我不会喝酒,要了一杯纯果汁。罗伯特打量了我一下说:“现在不喝酒的女孩子可是很稀少了!”我笑了笑没吱声。其实我是不太喜欢到酒吧这种地方的,这种显示品位和身份的地方让我有些不适应,总觉得离自己的生活很远,我宁肯躲家里喝可乐,抱一大堆的零食边啃边看韩剧,那才是我认为惬意的生活。
罗伯特说:“其实我不太喜欢到酒吧,大概老了”他笑“来的次数很少,除了陪客户和你们这样子的小资美女。”我说:“叶子才是小资美女呢,我不是。”罗伯特说:“青春亮丽,受过良好的教育,有着一份体面的工作和不错的收入,就是小资美女,你勉强还算够数。”我和叶子都笑了。
叶子是个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人,问了罗伯特许多旅游方面的问题,游说罗伯特给她们的杂志撰稿。罗伯特笑眯眯地回应有时间就帮叶子写,尽管感觉得到是在应付,叶子还是高兴得大口大口喝啤酒。
dingping 2007-10-12 02:55 PM
出了酒吧后罗伯特带我和叶子去吃饭。我心里觉得好笑,一般都是先吃饭,后去泡吧的,这个罗伯特还真有些异类。
罗伯特带我们去了朝阳区外语学院附近,一家叫沁园的餐厅,我们每人要了一个菜,一碗米饭。罗伯特没有勉强多要,充分体现了海龟们节俭,不虚荣的那一面。
这是一家装修典雅的中档饭馆,看起来干净整洁,客人也不多。罗伯特叫服务员的时候不叫小姐也不叫服务员,叫小妹。听起来让人觉得很亲切,看样子罗伯特是这家饭馆的常客,果不其然,罗伯特说他的一个窝就在这里不远,经常到这家吃饭,等会儿带我们去他的窝坐一坐。
罗伯特讲起他在旅游中的奇闻轶事就没完没了,双眼闪烁着激情的光芒,听得我和叶子直咋巴嘴,恨不能就随了罗伯特去浪迹天涯。其间罗伯特吃了我拨出来的剩饭,像我爸似的拍拍我的脑袋教训我:“小孩子就知道浪费粮食!”趁罗伯特去卫生间的工夫,叶子兴奋得直捶我的肩膀:“今天可来对了,太有收获了,一定要帮我搞定这个罗伯特。”
“可是,你不觉得这个老男人挺,挺色的吗?”我可怜巴巴地望着叶子。遇上这种人,我还真没什么经验去应付,最要命的是,我对他,从心底里来说,并不反感。
“没事,有我呢!”叶子满不在乎地说。
“最多,你牺牲一小点色相。”叶子狡黠地笑笑,又加了一句。
吃完饭后,已经是晚上9点过了,罗伯特提出去他的窝坐一坐,他的电脑里还有许多旅行中的相片,说是我们在网上没有看到,那才是他认为最经典的。我有些犹豫,再过两天假期一满我就要回重庆了,不想把自己搞得很累,再说半夜三更去一个单身男人的家,总觉得有些那个,尽管叶子拍着胸脯保证有她,只怕搞不好把她自己也给搭进去,全军覆没。
可是凭我的感觉这个独行客——罗伯特还真不是什么特别坏的人,我指的是心眼。除了有点色,有些大大咧咧。
“你这小女人,小小年纪鬼心眼就多,小脑瓜子瞎转悠什么啊!”罗伯特不由分说,像个老熟人似的拦腰抱起我就往他家的方向走,就像抱了一个婴儿似的轻松,窘得我直叫唤,答应去了,他才轻轻地放下了我,叶子直冲我眨眼,我只好跟了他们。
罗伯特一边走一边挥臂一揽,把我和叶子的头夹到他的胳膊下面,左拥右抱,就像一个霸道的君王。我觉得挺别扭,毅然地推开他,和他保持两步半远的距离。
罗伯特的家在一栋小区的A座三楼,跟所有的北京小区家属楼一样外表灰蒙蒙的。
罗伯特推开了门,打开了客厅灯的开关,我的眼睛不由一亮:,哪是什么窝呀,雪白的墙壁,浅褐色的全木地板洁可见影,发出滋润的色彩光芒。鹅黄色的厚重的窗帘,璀璨精致的水晶吊灯散发出来的柔和光线,给奶白色的真皮沙发罩上了一层温情的色彩,同类浅褐色的茶几上面,放了三块黝黑发亮,形状特别的石头,和几本又厚又大的书。我拿起其中一本,一看封面居然是圣经。茶几下面的地毯图案精美,一看质量就很上乘,几把仿明清的摇椅错落有致地分布在客厅的几个角落,整个房间显得简约明快。如果不是花架上那几盆看起来水分充足,肥头肥脑的绿色植物,我几乎怀疑这儿洁净得是不是真的有人住。
罗伯特大概看出了我的心思,笑了笑:“我住在这里的时间的确也很少。”
叶子要了咖啡,罗伯特问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讲究,叶子笑了笑大方地说:“如果有葛兰特,当然更好。”罗伯特冲叶子打了一响指,指着叶子说:“你运气不错啊,我刚好就有这种。”
我要了茶“现成的矿泉水也行!”我补充着对罗伯特说。我喜欢咖啡那芳香的味道,但不喜欢喝,我更愿意喝茶。
“放心,不会太麻烦。”罗伯特仿佛是我肚子里面的蛔虫:“我也喜欢喝茶——”
我心思一动脱口而出:“苦丁茶。”与罗伯特的“苦丁茶”一起落音。
罗伯特走到我面前,弯曲着身子,眯缝着双眼,用食指勾起我的下巴:“让我看看,让我瞧瞧,哪家的姑娘,居然和我的爱好一样,居然这么——没品位,这么——土。”我不好意思地把罗伯特的手拍开了,赶紧把脸别到一边:“我不喜欢喝咖啡,但也不是说我不了解咖啡文化。你们知道咖啡中的精品是什么吗?”
罗伯特和叶子都摇摇头,罗伯特似笑非笑的盯着我,等着我的下文。
“是麝香猫拉出来的屎。”
“什么?你开什么玩笑!”叶子作恶心状。
“是真的,我在书上看到的。说是东南亚一带有一种麝香猫它们爱吃咖啡果,麝香猫吃了咖啡果,经过消化后,拉出的屎中就会有咖啡豆,可能是经过肠胃的消化作用,这种拉出来的咖啡豆,香气更淳厚。但这种咖啡价格相对一般咖啡来说,也非常昂贵,每公斤要卖到100多美元呢。”
“真是闻所未闻。”叶子感叹到。
叶子的葛兰特咖啡煮好了,罗伯特把咖啡端到了叶子面前,好闻的味儿顿时溢满了整间屋子。
“我怎么就没心情喝了呢!”叶子哭丧着脸说。她是一个极受心理影响的人。
我和罗伯特都哈哈大笑,有滋有味的喝起我们的苦丁茶来了。
(四)罗伯特想和我一夜情
喝完茶后罗伯特领我和叶子去了他的书房,打来了手提电脑。罗伯特的书房也很整洁利索,书架很高很大,摆满了书,几乎就是一堵墙。同样也摆满了大大小小的青花瓷盆,花盆里面种满了绿萝、巴西木、芦荟、橡皮树、、凤尾竹等绿色植物。
启动电脑的功夫,罗伯特用遥控板打开了音响,神秘舒缓的音乐慢慢响起,我听出来了,这是一支来自德国乐队英格玛(Enigma)的歌。这支著名的乐队以其神秘主义风格吸引了无数乐迷,我也算其中一个扇子。他们把神秘主义的主题用现代电子乐来表现,使人产生一种时空交错的奇妙感觉。其中的吟唱也很美妙,犹如天籁之声,令人入迷,是我最爱的音乐之一。
音色很好!我抬头找了找却没有看到音箱,不知道藏什么地方了。
果不其然,这个独行客罗伯特还真留了一手,他的电脑里保留的,几乎全都是旅行中的精品,世界各地标志型建筑和风景角度和清晰度都很不错:有孟买的印度门、新加坡的榴莲剧院、泰国的大王宫、还有泰姬陵、伦敦眼、基督城、爱丁堡城堡、塔桥、帆城奥克兰、剑桥、耶鲁、莫奈公园、埃夫尔铁塔等等等等。有些地方我根本就说不名字来,当然也不知道。
三个人头碰头挤在一起,盯着电脑小小的屏幕,显得有些滑稽。罗伯特干脆一手一个把我和叶子抱到了他的左右大腿上,我扭动了几下,这次罗伯特的手像钳子一样,紧紧捏住了我的腰不容我有半点挣扎,我求助似的望着叶子,叶子仿佛没有觉察似的,盯着屏幕,如饥似渴,这个充满激情的女人,不但做旅游杂志的编辑,自己本身也是一个旅游爱好者,她的理想除了得到袁明,就是有生之年走遍全世界。
回去我才收拾你,这个卖友求荣的家伙!我恨恨地想。
罗伯特的大腿浑厚有力,充满了肌肉的弹性,热乎乎的气息通过罗伯特的牛仔裤和我薄薄的纯棉裙子传到我的腿上,让我有些心猿意马,这是我以前从未有过的体验,我又紧张又享受,一点也不敢动弹,头脑里一片混沌,再精美的图片也看不下去了,只想赶快逃离这个地方、离这个危险的罗伯特远远的,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再见。
好不容易熬到叶子看完了图片,我赶紧从罗伯特的大腿上跳了下来,其实不用着急罗伯特也已经松开了手,放开了我和叶子。
叶子还想参观参观罗伯特的摄影器材,看看时间,已经快凌晨一点了,我脸上有些挂不住了,催促叶子赶快走人,叶子只好起身道别。
罗伯特抬头对叶子说:“可不可以把筱晓给我留这里,我送你一人回去。”
“什么?坚决不行。”我尖声反对
“怎么啦?”罗伯特疑疑惑惑地打量着我:“筱晓,你不会还是处女吧,还那么保守,你们西南地区的人是不是也忒落后了。”
罗伯特想和我一夜情?
我简直要晕死,不是我保守,不是西南地区的人落后,根本就是北京人民的思想太前卫,行为太狂放了。
(五)也许,我会留在北京
罗伯特开车把我和叶子送到了叶子租住的楼下。
道了再见后,罗伯特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叫住了我:“筱晓,你别回重庆了,你们那儿也太落伍了,留在北京发展吧,像叶子这样自由自在多好啊!”
“好的,我考虑考虑!”我谢了他,和叶子上了楼。
“你可要真的好好考虑考虑,改天再联系,OK?”罗伯特挥了挥手。
回到叶子的房间,我把包一甩,面朝天地把自己重重地掷到了叶子的床上,死鱼似地睁大眼睛瞪着叶子,心情复杂。今天发生的事,前所未有,我还有些糊涂,思维混乱。
叶子在我旁边坐了下来,也瞪着大眼睛看了我半天,然后把我的身子翻了过去,伸手使劲拍了拍我的屁股:“瞪什么眼睛你,不是你自己认识的网友吗,赶快洗澡去!”
“老实说,叶子,要不是你,今天说不定我还真完了。不过你这家伙也太不够意思了,关键时刻也不帮帮我,跟假装没看见似的。”
“哎,你还是太没经验,如果你不愿意,罗伯特这种人是不会勉强你做任何事的。
“最关键的问题,是你自己啊。”
“我?我怎么啦?”我一骨碌爬了起来。
“老男人是你这种傻女孩的毒药!”叶子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自己先洗澡去了。扔下我在旁边直发楞。
凌晨好几点了,我爬在床上辗转反侧。叶子背对着我,也没有睡着。她裹着被子用脚踢了踢我:“决定留在北京了吗?”
“可能吧。”我含混地回答道。想起了罗伯特叫我留在北京。
迷迷糊糊中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在一片浩瀚的花田里跑,罗伯特在后面追。他像一头矫健的驯鹿似的,飞快的就跑到了我的面前,把我扑倒在了花田里,他的吻雨点似的落在了我的脸上,嘴唇上,甚至全身。我浑身酥软,一点反抗的力气都没有。花田里面的花可真多,真香,无边无际。我看了就觉得熟悉,可是就是想不起是什么地方,花香越来越浓,有些像百合花的味道。
我张着鼻子贪婪地闻着,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突然间醒了,发现天已经大亮。
“几点啦?”我揉着眼睛问叶子。
“懒虫!北京时间11点啦!”叶子对我叫嚷着。
——可不真是百合花吗?叶子正恶作剧地把一枝枝雪白的百合摆满了我的全身。
“哪来的百合啊?”我问叶子。
叶子凑了过来神秘地盯着我:“我说过了吧,老男人是你这种傻女孩的毒药,还有一句没说完呢,反之,傻女孩也是罗伯特这种老男人的鸦片!”
cocopeng 2007-10-12 02:55 PM
我打电话谢谢罗伯特送我百合花。
电话里罗伯特的声音听起来给我感觉他有些不好意思,打着哈哈说是顺路买的,看了觉得新鲜就忍不住买了。想来想去,却没适合的人送,就送我了,就算作为网友相见的礼物。我说不管怎样我也谢谢你,因为这是第一次有人送我百合。
我和罗伯特的对话,怎么听都有点像三级言情片里面的对白,我心里觉得好笑,也不知道是不是艺术真的来源于生活,还是我们不知不觉受到了电影电视这些媒体的同化。
哎!不管怎样吧,我是真的很喜欢罗伯特送我的百合花,这是我的真实感受。
“别的男人都送你玫瑰吧?”罗伯特一会儿工夫便又恢复了调侃的语气。我笑了笑没回答。每当遇到这种无聊的对话我都懒得理会,这个老男人有时给我感觉很脱俗,有时感觉其实他和其他男人也没什么区别,大概天下男人都是有共性的,就像天下所有的女人也都有共性一样。
“准备留北京了吗?”
“可能,大概,八成,差不多,也许,或许,多半。”
罗伯特忍不住呵呵笑了:“goodluck!好好发展,年轻人,前途大好啊!”
我跟我爸我妈打了电话,说我可能晚些时候才回去了,准备在北京混一段时间再说。去电话的时候我心里有些不是滋味:真的是儿大不由娘,翅膀长硬了就要飞走了。我的父母不过与天下所有的父母一样普通而善良罢了,他们除了希望我平安健康,快快乐乐,并没对我抱有多大的期望我能成一个多大的人物。我妈张罗着要给我寄些被套衣物来,我说床单被罩叶子这儿都有呢,再说我可以自己买,衣服就更不用操心了,我哪次穿过旧的,便拒绝了。我爸在一边说:“你就让你妈寄吧,这样她心安。”想想也有几分道理,也就随她去了。
接下来的任务就是重新写自己的cv,整理自己的作品,买报纸找招聘单位,然后是一次一次的应聘面试。
北京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广告公司、工作室多如牛毛,当然公司跟公司之间的水准同时也是相差十万八千里,良莠不齐的。但相对每年如蝗虫般,大量涌入北京求职的应届毕业生来说,永远都还是僧多粥少。意气风发如我般的年轻人削尖了脑袋似的往北京、上海、深圳三地钻。
我还发现了一个特别的现象,许多当年热情有余的脑袋,经过在外闯荡的两三年后,似乎大家伙都终于认清自己真的想要什么了,有的打算出国,有的打算回老家考研,有的嫁人,有的傍大款(富婆)真正一条路走到黑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已。同一个起点开始,三、五年后距离就拉的如此之大。
所以走出来的确对年轻人有好处。
我属于起步晚,开化得慢的那种人,不过留守老家三年也给我带来不少好处:我比起和我竞争的应届毕业生来说多了三年多的宝贵经验。且不管设计水准如何。资料投出去没多久,就有多家公司叫我去面试,最后有好几家打算用我,主动权掌握在了我的手中。其中包括一家在全国做得挺有名的叫左边.右边的中型广告公司,巧的是袁明同学也在那家广告公司做,并且已经混到创意总监的位置。
叶子有些酸溜溜的:“你这个猪头,永远都是那么的幸运!嫉妒死我了!”
我说你嫉妒我,我嫉妒谁去啊,广告公司和杂志社不一样,活一多,老板一着急,跟索命似的,你还不得加班,加个天昏地暗日月无光。这,地球人都知道。跟杂志社哪能比啊,一天8小时之后就可以躺沙发上,优哉游哉的喝咖啡、美发、美甲,做面膜,有大把的时间消磨啊!
“说你笨,你脑瓜子还真是不开窍”叶子一副对我服气了的样子:“谁说工作了,我指的是袁明!”
我恍然大悟!靠!这个叶子贼心不死啊!
不过,说实在的,究竟去哪一家,我还有些举棋未定,还有一家叫交点的个人设计工作室我比较感兴趣。
交点的老板沈华,说起来还是早我们好几届的大学校友,他从法国回来后今年才在北京开了这家工作室,是设计圈中鼎鼎有名的青年才俊,拿了许多国际方面的大奖。当然最让我心动的还是沈华和我的观念一致,他提倡设计的观念还在设计师自己的意识性,主观性。在创意、风格、观念、定位以致文化背景和商业氛围都应该以设计师自己对产品的理解作为准则。这样才可以称之为真正的设计。如果这样子,当然就会牵涉到个人的风格问题,而这是我最向往做的事情。
三年的所谓的平面设计生涯,不过是在现成的产品或宣传的图片上面修修改改,再添一些文字广告语,接下来就是图片摆什么地方左边,右边,上边,下边的问题了。如果这也算设计的话。实在让我觉得无趣得很。
这几家公司的薪水都差不太多,最终让我决定去交点的原因是沈华的个人人格魅力。
沈华是一个不太爱言语的人,他对我说,他这样的小工作室,以设计师个人风格为主,还不知道适应不适应市场方面的需要,对他,对我们来说都有很大的挑战性,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搞不好,就会死翘翘。
以工作的名义,我真的留在了北京。
新起点在北京(2)
沈华的工作室设在朝阳区东三环的一栋外观典雅漂亮的写字楼里。公司内设有咖啡座、休息区,环境很不错。
工作室真的是很小,除了沈华和我还有另外两男一女三个设计师外,就还有一说不上是文案还是前台,打杂的还是沈华助理的小姑娘,才十七、八岁的样子,很纯洁很腼腆很可爱,看得出是从罗伯特所说的落后的地方来的——比我都还落后的地方。
两男设计师,一个叫吴庸,一个叫石永杰,一个本地北京人,一个上海人。这两小子好像早有过节,表面还过得去,私底下暗中较劲,谁都看不惯谁。
女的叫徐静,也是我们的校友和沈华同届,重庆人,很高挑很有气质。在我们这群人中除了沈华她最有资力,也是最傲气的一个。我注意到她看沈华的眼光不一样,很温柔,风情万种。而沈华一直都是一副沉默寡言的样子,每天一到公司,道声早安就钻他的办公室里面不出来了。据我所知沈华的女朋友还留在法国没有回来,俩人的感情很好,有时沈华正跟我们交待工作方面的事务呢,如果此时手机突然响了,沈华一看是他女朋友的,就会放下我们不管自己躲办公室讲电话去。此时徐静的脸色就会很难看,一脸的失落。
除了这些,公司的业务不算太多,可能新成立的原故,还没有什么固定的客户,接的也都是圈内的知道沈华名气的人的一些活。
我觉得每个设计师的能力都比我强,我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
我和叶子看上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我来了后她就没有必要和其他人合租了。
房子不错,楼层也可以,顶楼。当然价格也不菲。两人住未免太奢侈了,再说把钱砸太多在房租上也太不值了,于是我们想再拉一人入伙。我想了半天,觉得最佳的人选就是袁明。
——我要帮叶子。
都说男追女隔成山,女追男隔成纱,把袁明搞到屋子里面再说。大家工作都那么忙,一个月也难得见到几次面,叶子这样追袁明,追到下垂估计都没戏,不如来个瓮中捉鳖,然后我再到旁边扇风点火,添点糖加点醋放几个朝天椒这袁明还不给叶子活活红烧了,规规矩矩躺盘子里,等着成为叶子的下饭菜,对此我信心十足。
当然我也没有那么伟大,小女子我也有小九九,小算盘,到时我就能理直气壮的把叶子轰出我的房间,我一人独霸一张床。叶子这女人,也不知是不是属大蛆的,每晚睡觉都不停地乱拧乱拱,有时早上醒来发现她大头朝下,钻我脚丫子那边去了,闹得我睡眠严重不足,痛苦不堪。
一剑三雕,耶!
kangkang 2007-10-12 02:55 PM
袁明很快的就被我们搞定。
自从程源源走后,他就跟几个光头和尚挤在一起,像以前农民灶膛挂的老腊肉那般受够了同伴们的烟熏火燎,还有怪味胡豆的的折磨。他原本也算是有家有室的人,那程源源是什么级别的女人啊,每日把个小家弄得香喷喷光鲜鲜。我们拉他上贼船还不等于救他于水深火热之中,勾勾小指头就屁颠屁颠的跑来了。总算让叶子平生第一次对我竖起了大拇指:“嘿,小女人,还真有你的!”
最近和老男人罗伯特联系很少,没办法,现实就像一根充满邪恶的魔棍,把我指使得团团转,为了生计东奔西跑,不过还好,总算尘埃落定,有一份工作和一个窝了。倒是叶子每天蹶着屁股,爬她那台刘姥姥级别的电脑跟前跟罗伯特打得火热,还有袁明这个让她垂涎三尺的红烧大鳖在她面前晃悠,她可谓是春风得意。
袁明对我不去他们的公司而选择了沈华的小小工作室觉得不可理解。按照他的想法他们那种比较有名的中型广告公司都有固定的业务关系,成员众多,除了设计还有做市场的和跑业务的,管理完善,公司最近又接了好几项大的单子,包括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的一些业务,看那势头,公司只会越来越火,而不存在生存危机,对我们这种人来说应该是比较好的选择。而沈华这种小工作室起步晚,业务不稳定,将来发展的势头还很难说的。我说我就是想能接触到一些真正的设计而已,说这话的时候我有些底气不足。毕竟,对于人来说生存才是最首要的事情。
袁明说:“没事,等到你真失业了,我跟公司推荐你。”他又赶紧加了一句:“要不我养着你也行!”袁明这家伙越学越油了,以前怎么没有看出来。
“你做梦!”我伸手就给了袁明一粉掌,疼得他倒沙发上龇牙咧嘴,叶子看见了丢下手中家什也如母狼般的“嗷”的一声扑了过来给我助阵,把个袁明打得落花流水,三个人笑着闹着滚成一团。
我和叶子、袁明的同居生活让我们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来亲昵,越来越放肆了。可能毕竟是老乡加同学的关系,最初我还谨记我妈教育我的男女要有别,可是经过几乎每天都要发生的一些同居者之间应该不应该都会出现的一些暧昧的小插曲后,性别意识在我脑袋里面越来越模糊,我也能脸不红心不跳的穿一件空档睡衣,在男生袁明面前大摇大摆走来走去——和叶子一样。只不过我的睡衣不是贴身的、丝质的罢了。有时我们相处比亲人还要亲:比如大家下馆子一顿海吃之后;比如三个脑袋六只眼睛盯着电脑看最新的盗版DVD;比如在我们三人其中一人有个伤风感冒之后。有时我们相处得像冤家:比如遇到谁做饭谁洗碗的问题;比如晚上洗澡早上解决内急的卫生间问题。而这些事情的最终结果都是袁明同志作了大幅度的牺牲,谁叫他就一雄性代表呢,少数自然服从多数。
一次闲聊中,不知是谁先提到了袁明的前女友程源源。如今在袁明面前出现程源源这个名字,他也能坦坦然然的了,看来时间真的是一剂猛药,一点不带假。
为了树立起叶子在袁明心目中的形象,在回忆中,我有意识无意识的提及了一些程源源在校期间和某某猥琐男(大学教授)的一些关系,然后再表示我不太理解她后来为什么不做自己的设计专业,而去了一家日本料理店做服务生,要不,也不至于遇到那个巨有钱的鬼子三本什么狼的了。
“不要提源源在校期间的事了,我知道你们对源源很好奇,她的过去我都清楚。”袁明很委婉但正色地对我说:“她应该有她自己的选择,过去我对她并不是很好,你们不了解。选择一个比我有钱,比我对她好的人,是任何一个漂亮女孩子都可能做的事情。”
。。。。。。
袁明说得对,对程源源这种漂亮女孩,也许从心底里我是又羡慕又嫉妒的。抛开想帮助叶子不说。
我没脸了,只好灰溜溜的回自己房间反省去了,心里对袁明同学佩服有加,如果我跟谁分手了后,他也能象袁明似的那样对待我,我感觉也就值了。
(八)再次见到罗伯特
日子也就在这种咸咸淡淡中过去,直到熬过着了火的盛夏,迎来了清凉的金秋时分,八月底九月初的北京,清晨和傍晚也都已经微许着有了几丝的寒意,每天早上上班的时候看见街道、公园里的树叶已经在悄然之间,逐渐变得浓厚丰富了起来。秋高气爽的天气让人心情也很愉快,我有了几分喜欢北京的理由。
算来我到了北京已经快4个月了。
久不露面的罗伯特,突然像个土地老头似的蹦跶了出来,来电话邀请我和叶子参加他的PARTY。
正常上班了后我很少上网,学乖了,有了时间就看专业书,到了沈华的工作室后,我才发现自己真的是需要充电了,沈华的眼光真的很独到。特别是那个徐静,设计水平真的很高,难怪人家有资本骄傲。
我是通过叶子才知道这老男人最近要第二次自驾车欧洲旅游去了,大概是想在出发前,来个临别招待会什么的。我心里一直有一个声音对我说:离这个老男人远一点,离这个老男人远一点。。。。。。可是当他来电话邀请我的时候,我还是稍稍犹豫了一下下,然后就满口答应他了,完了才后悔。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多么的期望再次见到这个老男人啊!
去参加PARTY之前,我跟叶子去给这个老男人买礼物。叶子说既然是正式邀请我们,我们也得正正式式的送上一份小礼物。叶子去了旅游专业店,买了一个价格不菲的专业保温壶。我转悠了半天,也不知道买什么,最烦送人礼物的事了。搞得叶子极为的不耐烦,只好陪我先去花鸟市场,我打算给房间里买一株仙人球,好看,又好养,对我这种懒人最合适。秋天到了,离冬天就不远了,我不想看不到一点绿色都没有。
到了花鸟市场一看到品种繁多、形形色色的仙人球我就挪不动步子了,最后干脆买了一造型怪异的柱形墨西哥仙人掌准备作为礼物送给罗伯特。看得出来罗伯特也非常的喜欢植物的,家里养了那么多,我送他仙人掌很合适,我知道柱形和球状的仙人掌都特别耐旱,等他旅行回来还会是生机盎然。
叶子觉得有些匪夷所思,但也懒得管我。
罗伯特依然开着他的那辆尼桑车来接我们,因为这次要去的地方是他市郊的另一个窝。
几个月后再次见到罗伯特,他比以前白了一点,更壮实了一些,鲁迅似的小胡子修剪得整整齐齐,精神状态很不错,叶子说为了这次旅行他一直在俱乐部健身。
他笑吟吟地望着我一开口就跟老熟人似的:“哟,筱晓,你的头发竟然那么长啊,我喜欢你扎马尾,真好看!”说着伸手就想摸。我一闪身躲过去了,先入为主,拉开车门,直接坐车后座去了,对他这种人时常得惕防着点,这回该轮到叶子尝到被拤油的滋味了。
他愣了一下,然后无声地笑了。
在车里,基本都是叶子和他在说说笑笑,我仿佛找不到什么话题,因为我心里又开始后悔见到了这个老男人。偶尔的抬起眼皮,我看到这个老男人正用探询的眼光从后视镜后面不时地看我几眼。
半路上,罗伯特又拐进一小区,接了另一女孩子。
女孩子很时髦很漂亮也很会化妆,涂着长长的眼睫毛,厚重的蓝色眼影又张扬又鬼魅。卷曲的大波浪长发一直披到了芊芊细腰上,性格也很爽朗,屁股一拧就坐到了车上,从车后座搂住了罗伯特的脖子:“哈罗,哈罗,罗伯特,好久不见,来,让妹妹香一个!”然后“啵”的一声给罗伯特的脸上留下了一个血紫的的口红印。看样子和罗伯特非常的熟悉。
“救命,抓强奸犯啊!”罗伯特夸张地叫着,摇摇头用衣袖使劲地蹭脸。
我的心已经摄氏零下3度了,可等到了罗伯特的家后,测完全变成冰窟窿了。
(九)罗伯特家的PARTY
罗伯特的家里,用美女如云、美女如织、美女成堆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毫不客气的说:简直可以称之为美女泛滥,美女成灾!
除了少数几个大腹便便,一看就是肿的雄性之外,就是美女。中国的外国的,老的少的,莺肥雁瘦、绝色型的、清秀型的、气质型的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和哥连法路主演的那部《亚历山大帝》中,亚历山大进驻黄金城,波斯王宫里面那群大流士的后妃们有得一拼,我几乎怀疑半个北京城的美女们都聚集在这里了。我就纳闷了,其实平时也不觉得有这么多美女的啊!
这才是罗伯特真正的生活。
这次PARTY对我而言,毫不意义,除了结识了一个办摩托车杂志的老总刘昭伟外。和他聊了几句的原因不仅仅是给自己找一条万一要换工作的后路,而是这个刘昭伟给我的感觉很敦厚朴实,不像其他几人那样,一瞧就是在美女堆中打滚的人,我们相互留了电话号码。除此,就是对罗伯特家里的装修感兴趣,如果说最先去的罗伯特的那个窝简约清新外,罗伯特的这个家,可是极尽富丽堂皇,复式的楼层处处宽敞明亮,欧式的装修风格,让我见识到了什么是奢华。挺搞笑的是宽大的壁炉上方,挂了一张罗伯特穿长衫,持烟斗,正襟危坐的一张古典油画肖像,这个自恋狂,还真把自己当鲁迅了呢!
女人都是排他的动物,这点上罗伯特很失误。这少数的几个男人中,就算他这个男主人最突出,于是他要照顾许多的女人,为这个女人取了红酒又为那个女人端果汁,就像一个螺陀似的转圈圈。酒过一半,我跟叶子商量,准备回去。叶子这女人,走哪里她都觉得新鲜,一头扎里面就不愿出来了,没办法,这种适应能力应该是天生就具备的,我不行。罗伯特有些为难,他还有一大堆的客人等着应付呢走不开。我说:“没关系,我们自己打车回去。”
刘昭伟见了,说他有事,早走一步,顺路可以送送我们。罗伯特有些不高兴说:“老刘你打什么鬼主意啊,还没喝上几杯呢,就想走,休想!”刘昭伟挠挠脑瓜皮脸红了。
送我们到门口的时候,罗伯特扯了扯我的衣服低声说:“筱晓,谢谢你送我仙人掌啊,我真的很喜欢。”我笑笑点了点头。心想不知道今晚他又要留几个女人在家过夜。
看着城市的霓虹灯广告牌在我面前变幻闪烁。我痛下决心不再和罗伯特扯了,尽管心里十分的苦楚。这种男人不是我这样的女孩可以碰的,就象我送他的那个仙人掌。我不能输,也输不起。
叶子也仿佛看透了我的心事叹了一口气:“这个世界本来就没有爱情,尤其是关于灰姑娘的。”
谁说不是呢。
cocopeng 2007-10-12 02:55 PM
每到星期一,上班都感觉特别的累,可能是前面休息了两天的缘故。不过我还是强留自己在电脑跟前逗留到了天黑,我得偶尔的给叶子创造些机会,直到袁明来电话找我回家吃饭。他嚷嚷着说我肯定是故意的,公司业务又不多,就是不想早回去做饭。我说哥哥啊,算你说对了,你做的大米饭,叶子炒的菜就是香!
坐大巴回去的时候座位旁边两背书包的少男少女正热烈地谈论着某个热门游戏软件,说得眉飞色舞。公车走走停停,路边的专卖店人来人往。我突然之间想家了,非常地想,十分地想:想我妈做的辣子鸡、想我爸做的糖醋鱼,想好吃街的酸辣粉,想夜市上的麻辣烫,想得我鼻子发酸,嗓子象被一团棉花堵着似的难受,我赶紧甩甩头,硬憋回去了,老大不小的了,怎能这样没出息,人家袁明、叶子不也都这样过来了的吗,我为什么就不行呢。
可是我真的很想我爸我妈!
下了车后我有些蔫巴巴地走在回去的路上。
“筱晓”有人叫我的名字。
我应声抬头——居然是罗伯特。正坐在停靠在路丫子边上的车里,摇下车窗对着我招手。
“你怎么出现在这里?”我很是意外,把头探进车窗里问他。
“我路过,办点事呢,”罗伯特简短地回答我:“还是先上车再说吧!”
“不了”我摇摇头:“叶子他们还在家等我吃饭呢!”
“傻样,你以为我会吃了你,我送你到楼下呢。”从公共汽车站到我们租住的小区楼还有一段的距离,有时我一个人行走在这段路上心里会有些少许的发毛。我拉开车门坐进去了。
“你好象心情不好?”罗伯特熄了火关切地问我,也就一溜烟的功夫,就到了楼下。
我没有吱声,低下头,眼圈红了。
这个时候,我希望最好是没人注意到我,让我自己平息自己的内心,偏偏这个该死的罗伯特不识相,伸手抬起了我的下巴,那不等于开了水龙头,再也忍不住,眼泪哗哗地就流了下来“我想我爸我妈!”我颤声说到。情绪汹涌澎湃,恨不能一泻到底,哭它个痛痛快快!
“哎!傻孩子。”罗伯特叹息着伸手搂过了我,没有再说一句话。
就这样,在罗伯特怀里我不知道哭了多久,直到再也流不出眼泪来了,脑袋有些晕晕乎乎,竟然有种想睡觉的感觉——罗伯特的怀抱真的很温暖。
“够了吗?”罗伯特抬起我的脸,脸上的表情居然有些慈祥。没错,就是慈祥。
我恢复了理智,赶紧站立起身子,有些不好意思。这个时候的我哭得花里胡哨,样子肯定十分的狼狈,十分的难看。
罗伯特却不放过我,他更加用力地搂紧了我,轻轻地抬起我的脸,缓缓地低下头,双眼充满了柔情,他越凑越近,鼻息也越来越急促,我赶紧闭上了眼睛。
当罗伯特温湿的双唇轻轻地落到了我的嘴唇上,瞬时,我觉得有些天旋地转,意识模糊,仿佛飘了起来。轻吻了几下后罗伯特用他那同样温湿的舌尖,轻轻地却不容反抗地挑开了我紧闭的、可怜巴巴的双唇,寻找我的舌头,然后吮吸着,越来越用力地吮吸,除了那种心荡神驰的感觉,我只能把自己交付给他,被动地接受。他的舌头就如一条霸气的蛟龙,与我的舌头纠缠在了一起,引着我翩翩飞舞,这种感觉真的很好,我不自觉地搂住了罗伯特的脖子,尝试着,也开始回应他,慢慢地,最后越变越贪婪,恨不能与他和为一体,原来亲吻是这样的美妙!
罗伯特把我的身体抱得更紧了,似乎要把我揉碎在他怀中,最后干脆把我从副驾座上抱到了他的大腿上,我们不停地吻着,我能听到他的心脏有力地跳动着,一下,两下,三下,最后越来越快,他的右手搂住了我的后背,左手缓缓地移到了我的胸前,停留在我饱满的上隔着体恤来回地揉捏,摩挲着。
“不。。。。。。不要”我小声地抗议到。
他的手宽大温热,几乎盖压住了我的整个胸部,尽管我感觉到身体软得几乎快要化成水了,却还是理智地抓住了他的手。他没有勉强,反过来握住了我的手,我的小手整个被握在了他的手心里。。。。。。
罗伯特之吻(2)
我的手机不适适宜的响了起来,我如梦初醒赶紧起身接电话。
“筱晓,你没事了吧?这个点儿应该早到家了的啊,要不我下楼接你去?”是袁明。
“没事,没事我这就到家!”我赶紧回答,感觉非常的尴尬,我居然和陌生的老男人在车里热吻,还有把自己交付给他的冲动。
“好象是男人的声音?”罗伯特询问。
“嗯,我们同居男友。”
“哦”罗伯特嘘了一口气,用他的脸轻轻地蹭我的脸,柔声地道:“今晚跟我走行吗?”他的胡须扎在我的脸上有些痒乎乎的。
“不行!”我回答着,笑着躲开。
“我就知道不行,”罗伯特有些不满,旋即又恢复了坏笑:“处女筱晓,我没说错吧?”一副洋洋得意的表情。
“妈的,这是什么世道啊,处女怎么啦,什么时候处女还有错了。”我心里想着拉开门下车走人。
“筱晓,至少你陪我吃顿饭啊,咱俩关系都这样了!”罗伯特也出了车门,伸手拽我,没拽住,无可奈何地用手支着腮帮子“砰”地一声趴在了车顶上。
“人家下星期就要走了,也不陪陪人家。”罗伯特还不死心,继续咕咕啷啷。
我停了脚步,回过头来重新走到罗伯特的面前:“我凭什么要陪你啊,你是我什么人?我又是你什么人?”
“你,你是我喜欢的人,我,我是你爱的人,你说你为什么不该陪我?”罗伯特狡辩到。借此机会重新把我搂入了他的怀抱。罗伯特的胸膛实在很宽厚很温暖。
“筱晓,你好土,接吻都不太会哦,看来哥哥以后要多教教你了。”罗伯特忍禁不住地一阵压制不住的笑,我的头靠在他的胸膛感觉一颤一颤的。
“有这么好笑吗?”我推开罗伯特,心里十分的恼火:赶明儿找几个男人练习练习,看你以后还敢不敢笑我。
“我没那意思,”罗伯特连忙解释:“我的意思是,筱晓,你以后。。。。。。筱筱你以后不准吻别的男人好吗?不然我,我会嫉妒的,嫉妒得发狂。你的吻应该只属于我一个人。”罗伯特仿佛梦呓似的对着我的耳朵说道。
“嗯!”我安静了下来,享受这种温馨的拥抱。
“筱晓,你怎么就不要求我什么?”罗伯特叹息到。
我愣了一下。
“那你呢?”在罗伯特的提示下我警惕地问,突然想起罗伯特的那一帮女人。
“我,我只喜欢你一个人。”
我满意地重新闭上眼睛。
“我真的恋爱了吗?”罗伯特昂起头对着天空叹息道。
北京的夜空星光有些模糊,天的成色不太明朗。
罗伯特之吻(3)
开门进屋,没等叶子和袁明反映过来,我一个健步冲进卫生间准备放水洗脸。
又是哭,又是笑,又是吻的,我的样子肯定很奇特,叫他们看见了怪难为情的。
看着镜子里面的那张满脸桃红,娇艳无比的脸,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才刚刚下决心远离这个危险的男人没两天呢,就又把自己的热吻毫不保留地献上去了。我用手指轻拂着自己刚刚被罗伯特吻过的嘴唇,不容自己多想,那种热烈的感觉还在,让我仍然陶醉其中。
我不是第一次接吻,可是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最投入也是最享受的一次。
卫生间的门被捶得“咚咚咚”直响,我赶紧胡乱的摸了两把脸走了出去,袁明站在卫生间的门口以古怪的眼神上上下下打量我。
“你看我干吗,有病啊!”我有些心虚。
“你娃不对头,你娃肯定不对头。”袁明把我拉到了他的跟前仔仔细细地打量了我一番,用家乡话做出结论。
“那又怎样?”我甩开袁明的手,脸又不争气地红了,可心里却是美滋滋的。
袁明满脸疑惑地没再问下去,三个人各怀心事的闷头吃饭,这顿饭我什么味也没吃出来。半响我才留意到平时咋咋唬唬的叶子居然没开口说一句话。
“你怎么啦?”我用筷子去拔叶子的头发。
“没怎么。”叶子冷冷地回答。
“今天晚上我洗碗。”我讨好地对叶子说,今天心情实在是很好。
“随便!”叶子依然冷冷地回答,放下碗筷,回自己的房间去了。
叶子关门的声音巨大,吓我一哆嗦。我瞧瞧袁明小声地问:“你今天惹她了吗?”
袁明摇摇头嘘了一口气未置可否,坐椅子上想了半天,仿佛下定决心似的抬起头:“筱晓,明天我有事想找你谈谈,就咱俩,可以吗?”
“不行啊,明天我跟别人约好了的,还没来得及告诉你们明天我不回家吃饭了呢。”我有些惊奇,,袁明居然找我有事。
“有什么事不能现在说吗?”我好奇地问袁明。
“那就改天吧,”袁明回答:“现在不能说。
“德性!”我对袁明故弄玄虚感觉非常的不满意,明明知道人家好奇心强。于是起身收拾碗筷进厨房准备洗碗去了。
“算了,算了,还是我来吧,”袁明服气地摇了摇头:“瞧你大小姐架势,没几双碗筷还戴橡胶手套洗,等你把手套戴好了,碗我也就洗完了,真不知道你妈妈怎么教你的,你以后嫁人了怎么办!”
袁明像一个老头子似的唠唠叨叨,气得我直翻白眼,不过也没有充分的理由反驳:袁明这个官宦之家的公子比我们这群平头老百姓家的孩子被他妈妈调教得还要好,一个男孩子居然会做饭、洗碗、收拾屋子,他的房间比我和叶子的都还洁净,我和叶子特变态,经常乘这家伙不在的时候跑他床上去,乱跳乱蹦乱扯搞得乌烟瘴气,气得他半死。
“还是我自己洗吧,我能行的。”我不能让这个男人看轻我,抓起碗筷扭身往厨房走,不料与站起来的他撞了一个满怀,袁明赶紧抓住我的手臂,使我保持住平衡,碗是抓住了,筷子却掉了一地。
“嘿”我恶狠狠地抬头盯着袁明:“别。。。。。。别挡我的道。”居然又看到了袁明眼中的忧郁,我有些不解。
晚上回房间睡觉的时候叶子背对着我爱搭理不搭理,这女人三天两头都会犯点小毛病,我也懒得和她一般见识,估计是她大姨妈又要来拜访她了。我冲她后背捣鼓了几下她都跟个死猪似的懒得动弹一下,让人非常的扫兴,我满腹的秘密只好硬生生地憋进了肚子里,可是大睁着眼睛就是睡不着。
“也许,我和罗伯特谈恋爱了!”半夜三更我几乎要从床上蹦了起来,喊了一嗓子!管你叶子爱不爱听呢,就是想把自己的快乐叫出来。
“什么?”叶子几秒钟之后才有反应“噌”地坐了起来。
“我和罗伯特接吻了!”我坐起来又把自己掷到床上,满脸的傻笑。
叶子紧盯了我几秒钟突然“哈哈哈哈哈哈”爆发出一阵狂笑:“真有你的,你这傻姑娘傻人有傻福!”
“你们没事吧?”袁明显然被我们这两个疯子给吓醒了。
“没事,没事,你回去睡吧。”叶子赶紧冲门口回答,和我相视一笑,拉住被子蒙住脑袋压低了声音继续刨根问底。
“筱晓,问你一个问题可以吗?”沉寂半天了的叶子咬着指甲支起脑袋问我:“如果你那个罗伯特明天晚上要求你和他上床怎么办?”
“不会吧,至少,他不会勉强我的吧。”我反问叶子道:“不是你说的吗?”
“筱晓,上不上床你别太把这个当回事,其实也没有那么复杂,现在哪里流行精神恋爱的啊!”靠!这才过去几年啊,叶子就变得如此俗不可爱了。我懒得理会她的缪论。
“知道了”我翻了一个身准备睡觉,突然想起一个我许久前就想知道的问题,转身拉掉叶子的被子特别下流地往她的那个地方盯:“叶子,你给老子老实坦白,你娃有没有和男人睡过觉?”
“同 性恋,恶心!”叶子抢过被子蒙住头,等于没回答。